每年送員工上職安課、證照也都有更新,真的就安全了嗎?
過去這麼做很務實也很合理,但從 2026 年開始未必。立法院已於 2025 年 12 月 2 日三讀通過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重大修正案,這是自民國 102 年以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。配套的職安訓練制度,將在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上路,並設有過渡期至 2027 年底。
這次修法會直接影響你的口袋、你的責任,以及你的經營風險。
第一個衝擊:過去有效的證照,未來可能不再被承認
未來勞檢不只看「有沒有證照」,還會查:
- 發證單位是否在勞動部認可名單內
- 評鑑等級是否符合該訓練項目要求
- 高風險作業是否由甲等單位發證
- 證照是否仍在有效期內
真正的問題在於:如果發證單位沒完成重新認可,這張證照就算還在有效期內,也可能不被承認。勞檢照樣開罰,發生職災時你的責任一樣跑不掉,甚至會因為「訓練不合規」被放大檢視。
你以為自己有做,但在法律上等於沒做。這才是最大的風險。
第二個衝擊:訓練成本要漲,而且是結構性的
過去很多企業主的邏輯是「便宜、快速、能過就好」,但新制下這條路會越來越窄。
如果你要確保證照被承認,就須選擇:
- 勞動部認可的訓練單位
- 評鑑甲等(高風險作業為必要)
- 有完整 PDCA 管理制度的機構
實務上會發生什麼?
- 訓練費用上升 30%~50% 是合理預期
- 甲等單位的排課會越來越滿,尤其在過渡期最後一年
- 如果你需要重新送訓的人數多,總成本會非常有感
這不是「被廠商坑」,而是制度本身已經改變。早做準備的企業可以慢慢消化,等到 2027 年才驚覺,就只能接受最貴、最急、最被動的選項。
什麼是 PDCA?為什麼跟你有關?
很多企業主聽到 PDCA 都會皺眉,覺得是政府在搞複雜。但它的重點其實很單純:訓練不是為了那張紙,而是要證明真的有把人教會。
未來如果發生職災,能否提出以下證明,差別會非常大:
- 員工是在認可、甲等單位受訓
- 有完整訓練紀錄與內容
- 訓練單位有成效評估機制
這些,都是老闆們「已盡教育責任」的重要防線。有做跟沒做,在法律責任、保險理賠、甚至輿論壓力上,差距可能是天壤之別。
第三個衝擊:職場霸凌正式入法,不處理會被罰被公開
過去職場霸凌多半是「內部自己處理」,頂多勞資糾紛。但這次修法把它提升到專章,代表這已經是你的法定義務,不是可做可不做。
未來雇主必須:
- 建立申訴管道與處理規範
- 設計調查流程與時限
- 提供申訴人保護措施
- 將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至主管機關指定系統
未依規定辦理,罰款 3 萬至 75 萬,且違規資訊會被公開揭露。
對中小企業來說,這不只是罰款問題,更是形象風險。你的客戶、合作夥伴、甚至未來要應徵的員工,都可能因為這些公開資訊對你產生疑慮。
高風險作業為什麼一定要優先處理?
起重機、堆高機、高空作業、吊掛、危險物品、鍋爐等作業,新制明確要求:只能由評鑑甲等的訓練單位辦理。
如果你的員工是在乙等或丙等單位取得證照,即使現在還有效,2027 年底後就不被承認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發生職災,「訓練不符規定」這件事會成為放大你責任的關鍵證據。就算你平常管理再嚴謹,只要這一塊沒做對,法律責任就很難卸下。
現在可以做什麼?
過渡期到 2027 年底,看起來還有時間,但甲等訓練單位的量能其實有限。等大家同時發現「證照要重考」,排不到課才是真正的風險。
建議現在就做三件事:
1. 盤點現有職安證照與發證單位 列出所有員工的職安證照、發證單位、到期日,比對勞動部認可名單,先知道哪些會有問題。
2. 優先處理高風險作業,再處理一般訓練 起重、堆高機、高空作業等高風險項目,一定要先確保是甲等單位發證。這些出事代價最高,也是勞檢最會盯的項目。
3. 建立職場霸凌防治的最低合規機制 不用一次做到完美,但至少要有申訴管道、處理流程、書面紀錄。這是法定義務,不做會被罰,而且會被公開。
結語
這次修法的核心訊息很清楚:未來,合規不再是「形式到位」,而是「實質負責」。
提早調整的企業,成本可控、風險可管;等到制度全面上路才補救,往往只剩下「最貴、最急、最被動」的選項。
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公司目前的狀況是否安全,這正是該找專業協助、一次釐清的時點。因為等到出事再處理,代價將會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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